企鹅人会站在拍卖场的笼子前感叹几句,悲伤地离开,然后遇到下一位令人心动的“天使”。

丽莎·弗莱格的聪明之处在于,她只扮演忠心的下属角色,从不指染其他部分。

艾玛丽丝笑眯眯道:“经过上次的案件,我们吸取了教训,如今哥谭拥有变形能力的超能力者都好好在疯人院蹲着呢。”

“请吧,弗莱格小姐。”艾玛丽丝问,“能解释一下手链、手帕和手/枪这三者的来历吗?”

“我是在街上捡到的,”丽莎说,“我在下班路上,看到街边有一个包袱。它很碍眼,所以我把它扔掉了。”

她面色坦然:“我捡到了垃圾,把垃圾扔进垃圾桶里,有什么不对吗?”

“你是在街边捡到包裹的,哪条街上?”艾玛丽丝问。

“就在那条街上。”丽莎说。

艾玛丽丝对比地形图的位置。

她提出疑问:“我们的上一位证人肖万为了及时在垃圾箱里翻到超市扔掉的过期食品,一直守在那处路口,他的证词里可没有看到你捡包袱的部分。”

“他可能没有看见。”

“异议!”

艾玛丽丝指向地形图上商场的位置:“商场就在十字路头,垃圾箱在商场旁边。肖万先生的位置正好能看到路口的每一处。”

“他既没有看到你,也没有看到包袱。”

丽莎的嘴唇抿了抿,随即恢复平整:“我是在另一条街上捡到包袱的。”

艾玛丽丝双手拍桌:“哪条街上?什么时候?街上没有其他垃圾桶吗?你要特意跑到超市附近扔东西?”

她的态度完全变了,问题一个接一个,不给丽莎思考的时间。

如果丽莎随口编出一个位置,警方就能通过沿途的监控对比她的行程。如果她不是在街上捡到的包袱,她就没有理由把它扔掉。

而丽莎的眼睛飞快一抬,她忽然改口:“我是在我家收到的,有人给我寄了一份包裹。”

“包裹里有枪和染血的手帕,我害怕有人栽赃我,特意开车去了很远的地方扔掉它。”她镇定道,“职业原因,我时常遇到类似的威胁。”

艾玛丽丝继续问:“你收到它时,它是什么状态?”

丽莎思考了一会儿:“一个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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